21世纪以来,随着互联网、云计算、物联网等通信和网络技术的发展,网络空间成为人类生存和生活的第五空间。人类通过互联网技术创造出一个与实体空间相平行的网络社会,并促进跨境贸易更加自由化和便利化。当前,绝大多数经济和社会活动都能在网络空间中进行,互联网贸易也成为当前众多贸易活动的主要形式。与实体贸易相同,互联网贸易亟须通过法治化的规则进行治理。
中国长期以来致力于推动互联网和数字经济的全面发展。当前,我国网民数量已牢牢占据全球第一,我国已成为互联网贸易大国。在此背景下,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建设“数字中国”的伟大目标。在新时代,构建体现互联网和数字经济的现代化经济体系需要利用好、发展好、维护好互联网贸易规则。
企业在互联网贸易领域应坚持有所为、有所不为。一方面,为实现利益最大化,商事主体应积极利用互联网贸易规则抵制歧视性的政策和措施,并限制国家权力的非法干预,提升通过电子手段获得贸易机会的能力。同时,中小企业也可主动与WTO等多边经济组织联络,加强自身电子商务能力的建设。另一方面,在互联网上,企业应尊重各国的网络主权。由于世界各国的国情不同,互联网普及程度不同,经济社会发展程度不同,文化传统和社会关切不同,因此,各国尚未实现互联网规则的统一化。因此,企业应尊重各国制定网络空间行为规范的权力,遵守进出口国的互联网法律规则,以此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人类命运共同体。